欲报从速!2023年南通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条件、要求
2022-11-3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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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通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即将开始了。欲报从速,想知道具体内容么,小编已经帮大家整理好了,快来和我一起看一下吧。江苏省:无锡市常州市扬州市徐州市苏州市连云港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镇江市南通市泰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代理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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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案条件
1.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南通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注册资本、实缴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参与持股的人才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30%。
2.多方共建。须拥有与所在地**共建协议;须拥有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
3.具备研发条件。具有与发展相适应的研发设备和场所且有实质性的研发活动。
(1)累计投入不少于500万元,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办公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万元。
(2)拥有不少于10人的研发团队,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职研发人员占总员工数比例不低于30%。
(3)机构以研发服务为核心功能,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其中面向社会的研发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
(4)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20%。
4.投资多元化。有产业基金或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已经在南通注册事业单位的科研院所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变,在原有平台上成立公司,充分发挥事业、企业单位两个平台的作用。
满足1、2条件的可作为培育单位,待条件成熟时再行认定。
二、备案要求
1.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照南通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备案推荐工作,严禁材料弄虚作假。
2.申请备案和备案培育的单位均需按照《南通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书》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部,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书电子版同时报送至邮箱。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南通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具体内容了。欲报从速,想知道更多申报相关信息,欢迎随时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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