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级会计培训!中级经济法的优先股
2023-05-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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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上元中级会计培训班的彭老师最近听到很多同学在讨论优先股的问题,今天南通上元会计培训班的彭老师带大家来看看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1.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
(1)普通股股东享有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2)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3)在公司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4)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公司决策,不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2.优先股的发行条件
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3.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
4.特定事项的表决权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者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南通上元会计培训班的彭老师大家了解了一些关于中级会计职称的里面的知识点,更多会计咨询南通上元会计培训班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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